当前位置:首页 » 岗位级别 » 正处办公用房

正处办公用房

发布时间: 2020-12-18 22:48:11

Ⅰ 乡镇街道干部办公用房面积的标准是多少

《党政机关办公用抄房建设袭标准》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县(市、旗)直属机关中的科级干部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乡镇街道干部一般为科级或者科级以下,办公用房可参照此标准。

(1)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等,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同时,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0%,并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关绿地的控制要求。绿化植被应采用本土植物,不得移栽大树、古树,以降低绿化成本。

此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参考资料:

网络_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Ⅱ 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多少平方米希望给点建议

根据下表查出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版的通知》:

正部权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 )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Ⅲ 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如下:

1、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3)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办公用房标准:

一、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1、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3、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第十一条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

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2、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1)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2)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3)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4)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Ⅳ 国有企业办公室面积标准2015

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1、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及所属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

2、市(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

3、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2平方米控制。

4、各企业所属子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在不超过上一级企业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子企业实际制定。

(4)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如下:

1、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方面,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2、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3、建筑装修方面,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构造简洁、色彩适宜,营造庄重、实用、协调的装饰效果,因地制宜地选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4、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Ⅳ 正处级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为多少平方

中央机关的正处级为12平米;省级机关的正处级为18平米;市级机关的正处级为24平米。

两部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提出,办公面积标准“本着从严控制、向基层和普通机关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确定的”。

(5)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他新规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乡(镇)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选址规划

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等,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

建筑标准

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景观走廊。

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

装修标准

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Ⅵ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是多少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

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后者比前者面积大6平方米。

中央机关部级副职、省级机关省级副职、市级机关市级正职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为42平方米。

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为9平方米。

(6)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类别划分

中央机关:中央部(委)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省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机关的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市(地、州、盟)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机关的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县级机关:县(市、旗)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机关的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乡级机关:乡(镇、苏木)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及其他机关。

副科级干部办公多少平米

1、按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月新发布的最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这个副科级干部应该是属于县级机关的,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得超过12平方米/人。

2、但是,在中央机关及省、市机关中没有单列副科级干部,统称为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得超过9平方米/人。

3、对比1999的标准,在中央机关方面,新标准处级及处级以下增加3平米。在省级及直属机关方面,新标准则正局级和副局级增加6平米,处级以下增加3平米。市级及直属机关和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的,所有人的使用面积全部增加,其中,市级副职与县(市、旗)级副职每人增加面积最多,为12平米,市(地、州、盟)级正职与县(市、旗)级正职每人增加10平米。

4、通知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同时还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5、通知指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等,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同时,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0%,并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关绿地的控制要求。绿化植被应采用本土植物,不得移栽大树、古树,以降低绿化成本。

(7)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1、此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2、通知强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Ⅷ 国家规定办公室面积多大

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回部长级别的官答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2、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照此执行。对比1999年版标准,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但各级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面积普遍增加。
4、新标准明确,装修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均不得超过35%,县级机关不得超过30%,同时,服务用房面积有所减少,中央机关、省直机关服务用房人均范围从16到19平方米,下调到7到9平方米。

Ⅸ 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该有多大

国家对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该有规定:

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过这是针对建设标准的;说起管理办法,像重庆、江苏、甘肃、宁夏、广西、黑龙江等省级政府,西安、宁波等地方都出台过。

(9)正处办公用房扩展阅读:

新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也提到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办法》第十条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从严核定面积。

具体来说,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财政部,制定和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并实行标准动态调整。

也就是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的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而后者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不断“制定和完善”的,处于“动态调整”中。

说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办法》中明确说,配置方式包括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

政知见捡重点说,在置换方面,置换所得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同时,不得以置换名义量身打造办公用房,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此外,无法调剂或者置换解决办公用房的,可以面向市场租用,但任何单位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这里还有一个“动态调整”,就是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金标准,并实行标准动态调整。

还有一种配置方式是“建设”,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可以采取建设方式解决。

《办法》中明确写了,配置所需要的资金应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赞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者摊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同时,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要求,新配置办公用房的党政机关,应当在搬入新办公用房后1个月内,将超出核定面积的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不得继续占用或者自行处置,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单位使用。

同时,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

《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一处办公用房;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一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并在免去兼任职务后2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

政知见发现,这跟以前相比放宽了要求。

2013年中办国办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里面就要求,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在这方面,新规显然放宽了要求,不过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严格审批,一是要小于标准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在办公室的设计方面,《办法》还提出一些建议,例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大开间等形式,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会议室、接待室等服务用房,可以采取可拆卸式隔断设计,提高空间使用的灵活性。

首先是不能占用的。《办法》中提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原则上不得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然后说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办公用房面积。超出面积标准的,使用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将超出部分的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党政机关转为企业的,应当在办理企业工商注册后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党政机关撤销的,应当在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干部选拔任用 还得看看这硬杠杠

说完怎么配置,又说了怎么使用管理,接下来就是怎么监督了。

《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其中,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办公用房管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这里要求要建立健全几项监督制度,首先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级党政机关(含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以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

同时,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应当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巡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二个制度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要求除需要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办公用房建设、使用、维修、处置利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个制度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办法》一一列举了追究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的几种情形。

地方和中央政知见开头说了,其实在中央出台规定之前,许多省级、市级政府都出台过相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其一,地方规定在前,给中央规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例如两年前,重庆的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就对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提出不同处理意见,而这次的中央规定也有类似要求。

其二,不论地方有什么样的规定,也不管中央以前有什么样的要求,这次新规出来以后,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适用本办法。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热点内容
国企办公室科员工作总结 发布:2021-03-16 21:54:56 浏览:462
关于当前村干部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发布:2021-03-16 21:54:54 浏览:622
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 发布:2021-03-16 21:54:46 浏览:263
孝感网红村官 发布:2021-03-16 21:54:30 浏览:663
内蒙省考面试几道题 发布:2021-03-16 21:52:51 浏览:828
马鞍山公务员十级工资是多少 发布:2021-03-16 21:52:35 浏览:712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定义 发布:2021-03-16 21:52:32 浏览:108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录用管理系统 发布:2021-03-16 21:52:31 浏览:826
2013青海教师招聘考试真题 发布:2021-03-16 21:51:19 浏览:515
浙江湖州公务员培训中心 发布:2021-03-16 21:51:02 浏览: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