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进副处的条件
『壹』 正科级提副处级,要求满足两个职位任职的问题
你的副书记都要做满足这两个职位的,是认知的问题,这种说法也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找到一个可级别才可以
『贰』 正科要满三年才能升副处吗
不一定,可以破格提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版
党政领导干权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在讨论决定和公示环节,对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破格提拔干部,一定要落实从严治党方针,选人标准决不能降低、选人程序决不能成为摆设、选人结果决不能失去公正,对违规用人、失察渎职的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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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不满三年提升副处的破格提拔条件:
1、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
2、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3、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4、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叁』 公务员正科晋升副处调研员条件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公务员职务晋升有五种类型:
(1)考试晋升制,即采用竞争考试的方式,以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依据的制度;
(2)功绩晋升制,以公务员工作成绩大小为标准的晋升制度;
(3)年资晋升制,以工作年限为晋升标准,任职人员的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如无重大过失,即获晋级和提职的制度;
(4)学历晋升制,以学历作为主要晋升标准的制度;
(5)越级晋升制,指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贡献卓越、社会影响大或能力特别强的公务员,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及时给予越级晋升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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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特点是:
1、公务员享有公民所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
2、公务员的义务因公职而受有一定限制;
3、公务员的义务与其职业道德规范有密切联系 。
所谓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或抑止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目的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执行国家公务。
『肆』 正科必需满三年才能升副处吗
主任科员是正科级,任职满三年后可以选拔为副处。
『伍』 正科至副处几年
正常升职是5年左右,如果政绩突出,大约3年就可以了。
『陆』 正科晋升副处限制条件
职务晋升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7号,具体看文件。
『柒』 公务员管理法正科年满几年可以晋升副处
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捌』 公务员法规定正科转副处期限规定
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任职年限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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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如下:
1、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
2、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
3、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
4、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
5、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6、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玖』 公务员正科提副处要满足什么条件
从年限上来看,只有一个规定,就是必须在下属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才有提升的资格,下面是提升资格的明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身体健康。
(七)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四章 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第二十条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