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級事業單位班子成員條件
❶ 提拔副科級的基本條件
提拔副科級的人員可以參加公選,公選對象為在編在崗的鄉(鎮、街道) 事業編幹部,年齡要求為45 周歲以下,學歷要求為大專以上,工作時間要求在鄉(鎮、街道) 崗位工作5 年以上。
公選更加註重考評報考人員平時的德才表現及群眾公認,按民主測評和推薦得分與筆試成績各佔50%的方式計算得分,確定入闈面試人員,並將民主測評和推薦得分納入應試人員綜合成績,再進行考察確定人選。
公選考試旨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廣開進賢之路。同時也是考生職業生涯中的一次重要契機。這正是廣大幹部抓住機遇,實現職業生涯進階的重要機遇。
招考明確指出重點考察人選的思維層次、理論水平和領導能力。考生只有充分掌握考試命題原則,才能靈活應對。資深專家結合豐富的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經驗,幫助廣大幹部考生進一步認識公選考試命題方向和命題原則。
貼近政府部門的特點、貼近領導幹部工作的素質要求。題量不多,但覆蓋面廣,對考生的政治水平、關心社會熱點的敏銳度、行政管理能力、協調能力、領導藝術等進行綜合考察。
公選考試目的是判斷參加考試學員的差別層級,而這種判斷更多的是結合職務級別、職務類型的特點,結合當地領導幹部工作的實際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向,這決定了公選考試必然成為領導適崗勝任能力的"紙面"考查。
(1)副科級事業單位班子成員條件擴展閱讀
行政部門使用的行政編制,科員等一班工作人員是公務員,經過組織整理的考察之後,可以在行政部門直接提拔為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可以在下屬的事業單位選拔任職。
但是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整體的編制人員不能夠直接提拔為行政部門,或者進行參公事業單位的副科級以上的領導,直接過渡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也是不太可能的。
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的細則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提拔任命,一般只在事業單位崗位或者管理崗位上進行提拔,整體的實習期滿了之後,經過組織部門的重要提拔考核,審核合格之後,年齡也不要超過40歲。符合以上的考核,包括年齡可以調整到參公事業單位或者行政部門任職,經過審核之後可以轉為參公人員或者公務員。
行政部門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基層院行政編制整體的規定,不同部分,整體呈現工作量大,機構改革不太及時編制,為能夠調劑解決的問題,機關會出現大量的跳進人員,甚至違規的使用相關事業編制的人員。
編制部門調劑置換,組織人部門調整到其他空缺的單位,任職行政部門也不能使用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公務員崗位也要進行考試才能夠進入,不能通過調解等程序直接進行過度。
❷ 事業單位公務員競選副科級幹部須具備哪些條件。
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公務員有兩種情況。
如果是副主任科員,則副科幹部專轉公務員要參加社會上屬組織的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法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如果擔任的是實職副科的話,可以採取領導職務任命制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即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副科(實職)幹部經批准就可以調任公務員隊伍,具體的條件和程序請查閱《關於進一步規范科級公務員調任工作的通知》。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員)的話,就需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或者可以通過交流的方式調到機關工作,只要調入機關,就自動成為公務員。
❸ 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公務員要什麼條件
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公務員有兩種情況。
如果是副主任科員,則副科幹部轉公務回員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答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法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如果擔任的是實職副科的話,可以採取領導職務任命制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即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副科(實職)幹部經批准就可以調任公務員隊伍,具體的條件和程序請查閱《關於進一步規范科級公務員調任工作的通知》。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員)的話,就需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或者可以通過交流的方式調到機關工作,只要調入機關,就自動成為公務員。
❹ 事業單位編制想調入另一個副科級事業單位任一把手需要條件
事業單位編來制和公務員不一樣,編自製是在本單位,不想公務員編制是自己的,到哪就帶到哪,事業單位人一走,編制就要留在本單位了。現在你想調入別的單位當副科級你也要參加幹部選拔,或者社會招聘的形式,當然借調也可以,不過向你剛幹了兩年就想搞這個有難度,當然家裡有人就單說了。
❺ 任命副科級事業單位副職的要求
一般的事業單抄位工作人員大體襲分為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非編制人員就是本單位自行外聘的人員,就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其待遇,付給其工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所以,非編制人員的待遇不一定比編制人員差。目前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國家也在積極推行事業單位人員僱傭制這將逐漸改變事業單位編與企業編的差距。
❻ 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轉為行政單位副科級幹部條件
機關幹部的任職均為任命制,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為行政單位副科級幹部,專按照領導屬幹部調整任職許可權,有任免許可權的上級黨委或機關可以直接任命。
事業編制的副科級幹部轉為行政單位的副科級幹部公務員有兩種情況。
根據《公務員法》相關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如果擔任的是實職副科級領導職務,可以採取領導職務任命制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即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副科(實職)幹部經批准就可以調任公務員隊伍,具體的條件和程序可查閱中組部2008年2月29日頒布實施的《公務員調任規定》。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員),就需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或者可以通過交流的方式調到機關工作,只要調入機關,就自動成為公務員。
❼ 事業單位選撥副科級幹部須具備哪些條件。
解答,
一般情況下都是選擇
任勞任怨,
認認真真工作的人
❽ 提副科級幹部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2.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
3.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其他應當具備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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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職務晉升
公務員職務晉升是國家公務員任免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條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將公務員從原來的職位選拔到更高的職位,其職責、權力和待遇以及管轄范圍也相應地提高和擴大。職務晉升有五種類型:
1.考試晉升制,即採用競爭考試的方式,以考試成績作為晉升依據的制度;
2.功績晉升制,以公務員工作成績大小為標準的晉升制度;
3.年資晉升制,以工作年限為晉升標准,任職人員的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如無重大過失,即獲晉級和提職的制度;
4.學歷晉升制,以學歷作為主要晉升標準的制度;
5.越級晉升制,指對工作成績特別突出、貢獻卓越、社會影響大或能力特別強的公務員,不受學歷和資歷的限制,及時給予越級晉升的制度。
❾ 事業編制人員怎麼可以提副科級幹部
具體職業提升步驟如下:
第一種:市級機關的事業單位
1.市級機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是局(委)專的下設科室屬,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
2.由市級機關一把手提拔為(副主任或副科長)不需要通過組織部。
3.試用期一年滿後,40歲以下,一把手再調任,到本部門的別的科室當副科長,
4.到公務員副科級了,身份變為公務員。副科滿兩年還可以提拔為正科。
❿ 科員提拔副科條件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擔任副科級相關程序:
1、單位向組織部門提交推薦幹部意見;
2、組織部門在你所在單位進行幹部考察,第一環節是民主推薦,必須意見集中,得票過半;第二環節是對得票過半的幹部定向考核,從德、能、勤、績、廉和任用意見方面進行民主測評;第三環節是進行幹部考察談話,談話人數不少於你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80%。
3、通過以上環節,你被列為擬提拔人選,進行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組織部門提交縣、市委常委會研究任命。
(10)副科級事業單位班子成員條件擴展閱讀:
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
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
(三)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資格。
第二十條 晉升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須具備下列任職年限條件:
(一)晉升巡視員職務,應當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
(二)晉升副巡視員職務,應當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研員五年以上;
(三)晉升調研員職務,應當任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四年以上;
(四)晉升副調研員職務,應當任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主任科員四年以上;
(五)晉升主任科員職務,應當任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主任科員三年以上;
(六)晉升副主任科員職務,應當任科員三年以上;
(七)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晉升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非領導職務所需的任職年限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