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科員是什麼編制
㈠ 鄉鎮裡面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有什麼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都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一是編制不同。參公人員還是事業編制人員,非行政,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必須有行政編制。原本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編委會又不可能審批通過擴大行政編的編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這點毋庸置疑,曾經看到過編辦的批文,清楚的寫著所有職工都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二是名稱不同。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講具有公務員身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正式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具備2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具備了這2個條件後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報上一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經過批准後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參公單位的人員符合登記條件的,經過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登記後才能享受公務員待遇。參公的叫單位,不叫機關/>三是轉任不同。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參公單位調到公務員單位,身份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參公人員要轉任到行政機關有些省份是允許的(如山東省),但有些省份是不允許的,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在山東省,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餘的行政編,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意思即參公人員想轉任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不但要象公務員一樣辦理各種轉任手續而且還要看對方有無多餘的行政編制(一般行政機關編制有空都向社會公開招考了),因此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另外如有多餘的行政編制參公人員轉行政也要進行考試。(對於這一條,我有不同的理解。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人員的人員交流」。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從法理上來說,公務員就是一個權利義務的集合體,既然履行了公務員義務,就應享受公務員的權利,參公單位公務員就能流動,不應該設立參公單位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的界線。
㈡ 鄉鎮科員是干什麼的
鄉鎮科員是公務員職位定級的一種。主要指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獲得雙學士專學位屬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錄用到鄉鎮級機關任職、試用期滿後定級的一種非領導職級職位。
補充:
一般通過參加省考出來的鄉鎮科員在試用期內是不定等次的,也沒有定級, 試用期滿後根據相應規定定級為辦事員或科員。(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第二十條:升為科員需要任職辦事員3年以上且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轉正後級別為15級。工作地點:在縣、鄉(鎮)等基層工作,由鄉(鎮)長或主任科員(正副科級幹部)領導。
工作內容:
1、辦事員在鄉(鎮)長或主任科員(正副科級幹部)領導下工作。
2、組織落實上級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和其他工作。
3、負責列印以分會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工作匯報、會長講話以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
4、負責鄉(鎮)常務理事會、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的組織及會務工作。
5、負責收集資料審核及上報工作。
6、完成鄉(鎮)交辦的其他工作。
7、還有民政、農業、計生、林業 貧困等工作。
㈢ 鄉鎮公務員科員是不是有編制,屬於什麼編制
您好,領學網解答。鄉鎮科員是公務員職位定級的一種分類,屬於公務員編制。
㈣ 鄉鎮黨政辦普通科員是什麼編制
不一定啊,可以是公務員編制,可以是事業編制,也可以是聘用制人員。
㈤ 鄉鎮職員屬於什麼編制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事業編制有以下分類: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參公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簡稱。 一般代表著享受公務員的待遇,編制一般屬於事業編身份的人員,有些黨群團體本身是參公單位,但是編制是行政編制。基本特徵:
1、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本地區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 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
2、參公人員仍然保留事業單位編制,沒有列入行政編制,本身不是「公務員」身份(廣東,浙江,山東等除外);
3、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全是參公人員。
必須是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經人事部門批準的人員,才是參公人員;
那些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人員,不是參公人員,他們依然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工勤人員。
㈥ 鄉鎮科員是干什麼的 待遇怎麼樣 好考不
鄉鎮科員是最基層的公務員。待遇當然不高(在沿海等地靠獎金就不錯)。
因為是公務員,大家趨之若鶩(很多人是當做跳板,准備以後調動的),所以不好考啊。
㈦ 什麼是鄉鎮事業編制
鄉鎮的事業單位包括常見的學校、衛生院等。同時,還有不為人所熟知的各站所,包括林業站、農機站、文化站等等。以上單位均為鄉鎮所屬的事業單位,人員身份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包括全額編制、差額編、自收自支編,工資來源為財政撥款或者單位自籌,具體結合各單位情況而定。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7)鄉鎮科員是什麼編制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一級崗位是國家專設的特級崗位。
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的任職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中科院士、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社會科學領域做出系統的、創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貢獻的專家、學者;
(3)其他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享有盛譽,業內公認的一流人才。
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由國家實行總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確定:
(1)按照行政隸屬關系,事業單位將符合專業技術一級崗位條件的人選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或國務院主管部門;
(2)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或國務院主管部門對專業技術一級崗位人選進行審核後報人事部;
(3)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上報的人選進行審核確定。
確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實施范圍
1.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下簡稱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㈧ 鄉鎮機關公務員與科員的區別
公務員是抄通過公務員考襲試考上去的。科員是科室的成員的職務。一般有公務員有事業編制,公務員的身份肯定要比事業編制硬,提拔也優先,當然,由於歷史原因大多部門領導可能都是事業編制。只有一把手是明確公務員身份。
㈨ 鄉鎮裡面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有什麼區別
區別分類:
1、編制區別,一個是行政編,一個是事業編。
2、待遇區別,一個領公務員工資,一個領事業工資。
3、晉升區別,公務員在行政單位晉升(管理崗),事業在事業單位晉升(有管理崗,但大多數是專技崗)。
㈩ 鄉鎮(街道)裡面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1、鄉鎮公務員就是在鄉鎮級政府部門工作的,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
2、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二、崗位不相同
1、鄉鎮公務員:中國由縣管轄的基層行政單位執行政務工作。
鄉鎮幹部職級如下:
鄉級正職(正科級):(十級);
鄉級副職(副科級):(十一級);
主任科員:(十二級);
副主任科員:(十三級);
科員:(十四級);
辦事員:(十五級)。
2、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准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准。
三、崗位聘用的方法不相同
1、鄉鎮公務員崗位需要參加地方的公務員考試,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2、事業單位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行業指導意見以及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本條件的要求聘用人員。對確有真才實學,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
尚未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的事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和《試行辦法》、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的精神,抓緊進行崗位設置,實行聘用制度,組織崗位聘用。
已經實行聘用制度,簽訂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試行辦法》、本實施意見及行業指導意見的要求,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對本單位現有人員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並變更合同相應的內容。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認定。對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使事業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
各地區、各部門和事業單位必須嚴格把握政策,不得違反規定突破現有的職務數額,不得突擊聘用人員,不得突擊聘用職務。要採取措施嚴格限制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中高等級崗位的設置。
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尚未達到核準的結構比例的,要嚴格控制崗位聘用數量,根據事業發展要求和人員隊伍狀況等情況逐年逐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