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崗位級別 » 九江市人社局副科級幹部

九江市人社局副科級幹部

發布時間: 2021-02-26 14:10:17

1. 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分工:

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李紀福
主持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高忠厚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醫保局、綜合治理、安全生產。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曹光東
協助局長分管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農民工服務指導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工資福利科、勞動關系科(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仲裁院、市就業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毅
協助局長分管公務員科、軍官轉業安置科(九江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中心。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黃芳
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局紀委、監察室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委、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人力資源市場科、群團、效能建設。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邱艦
協助局長分管信訪科(普法)、規劃財務基金監督科(目標考評、招商引資)、勞動監察科、養老保險科、農保辦、市社保局、監察支隊。
局黨委委員、市人才中心主任 熊明華
協助局長分管市人才中心、勞動培訓中心、人才培訓中心。
局黨委委員、市技工學校校長 占俊學
協助局長分管市技工學校、信息中心、技工交流中心。
局黨委委員、市外國專家局局長 黃起成
協助局長分管市外國專家局、考試中心、專家服務中心。
調研員 邵祥麟
協助局長、副局長分管信訪科(普法)、規劃財務基金監督科(目標考評、招商引資)、勞動監察科、養老保險科、農保辦、社保局、監察支隊。
副調研員 柯美銀
協助局長、副局長分管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醫保局。
副調研員 吳孝火
協助局長、副局長分管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農民工服務指導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工資福利科、勞動關系科(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仲裁院、就業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副調研員 塗亞松
協助局長、副局長分管公務員科、軍官轉業安置科(九江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中心。
副調研員 王先平
協助局長、副局長、紀委書記分管辦公室、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機關黨委、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人力資源市場科、群團、效能建設。

2. 事業編制人員怎麼可以提副科級幹部

具體職業提升步驟如下:

第一種:市級機關的事業單位

1.市級機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是局(委)專的下設科室屬,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

2.由市級機關一把手提拔為(副主任或副科長)不需要通過組織部。

3.試用期一年滿後,40歲以下,一把手再調任,到本部門的別的科室當副科長,

4.到公務員副科級了,身份變為公務員。副科滿兩年還可以提拔為正科。

3. 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轉為行政單位副科級幹部條件

機關幹部的任職均為任命制,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為行政單位副科級幹部,專按照領導屬幹部調整任職許可權,有任免許可權的上級黨委或機關可以直接任命。
事業編制的副科級幹部轉為行政單位的副科級幹部公務員有兩種情況。

根據《公務員法》相關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如果擔任的是實職副科級領導職務,可以採取領導職務任命制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即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副科(實職)幹部經批准就可以調任公務員隊伍,具體的條件和程序可查閱中組部2008年2月29日頒布實施的《公務員調任規定》。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員),就需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或者可以通過交流的方式調到機關工作,只要調入機關,就自動成為公務員。

4. 副科級幹部屬於幹部身份么

副科級幹部復屬於制幹部身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按,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十五號主席令頒布《國家公務員法》 有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4)九江市人社局副科級幹部擴展閱讀

鄉科級副職范圍介紹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機關科室科長各營(分場)黨委書記、營長(分場場長)等,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六師芳草湖農場工交建商科科長、芳草湖農場工會副主席、芳草湖六場書記、六場場長)。

縣、縣級市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縣建設副局長等。 地級市局下屬,如市建設局法制副處長等。

5. 市委組織部副科好還是人社局正科好

組織部是管幹部審查和任用的,用好一個人好一大片。我認為:寧當人才參謀不去掛那個長。

6. 提拔為副科級實職需要什麼條件

每個地區提拔副科級要求不同,例如南樂縣提拔副科級幹部的具體要求是:

1、在內科員容(或相當科員)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在近兩年年度考核中定為優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為稱職以上等次;

3、在實行、參照、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或符合調任或轉任條件;

4、一般應當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5、擔任黨委部門或黨務工作崗位科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中共黨員身份;擔任黨的領導職務的,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並具有一定的黨內生活經驗和黨務工作經驗;

6、具備擬任職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6)九江市人社局副科級幹部擴展閱讀:

科級領導職位擬任人選,一般在本機關、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內採取競爭上崗方式產生。

在提拔調整程序上,需要進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集體討論決定、任前公示、備案等流程;公開選拔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

科級幹部一般每年參加脫產培訓時間累計不少於12天,對晉升領導職務和新考選的幹部,需要進行初任培訓。

7. 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7個職能科(室、局)。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公共關系、機要交換、信息與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文書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後勤保障、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和協調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信息系統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信訪科(法規調研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政策;負責對相關法規的調研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群眾提出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工作業務基礎建設,對信訪形勢進行分析、預測,提出相應對策建議。
(三)規劃財務基金監督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參照單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指導和審計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國內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決算;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貫徹實施國家、省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准;負責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運營和就業資金、中央和省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負責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對違紀違規案件進行查處。
(四)公務員科(對外稱市公務員局)
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公務員職位管理、考試、考核、錄用、職務任免和升降、交流(調任、轉任)、迴避、獎懲、辭職、辭退、日常登記和管理等政策規定;承辦公務員和參照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按許可權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組織協調公務員和參照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和參照單位工作人員信息庫;承擔全市公務員和參照單位工作人員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市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
(五)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農民工服務指導科)
擬訂全市就業、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及失業保險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和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辦法;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辦法;負責國家有關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在潯就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辦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六)人力資源市場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設立審批,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具體承辦「三支一扶」人員的招募和管理工作;承辦援疆、援藏人員的選派、擬訂退役運動員和現役軍人家屬安置計劃和辦法。
(七)軍官轉業安置科(九江市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軍轉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辦法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家屬安置計劃和辦法;指導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組織落實全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政策;協調做好全市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指導協調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承擔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博士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拔尖人才的申報、選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定居的政策;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承辦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相關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項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並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核准工作;承辦機關工勤人員和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新進人員的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引進等工作;承辦事業單位人員考核、懲戒、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人員信息庫。
(十)工資福利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落實國家、省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
(十一)勞動關系科(調解仲裁管理科)
執行國家、省有關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本市勞動標准制訂工作;全面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監督執行國有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承擔企業人員的調配工作;承辦特殊工時制度審批;負責企業職工出國(境)政審工作;統籌擬訂全市范圍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
(十二)勞動監察科(對外稱市勞動監察局)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全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勞動監察工作;受理我市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投訴、舉報;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依法行使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承辦局內有關法律事務。
(十三)職業能力建設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擬定培訓規劃,建立職業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貫徹實施國家、省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職業技能鑒定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培訓、考核、晉升工作;綜合管理職業技術等級評定及職業資格證書頒發工作;承辦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設立審批;承辦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
(十四)養老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政策並組織實施;執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征繳、個人帳戶管理、養老保險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喪葬撫恤費、遺屬生活補助等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辦理市直參保單位職工正常退休和全市參保單位職工提前退休(病退、退職、軍隊轉業幹部、改制企業女幹部)、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審核審批手續;負責市直參保單位職工出生時間、工齡的認定工作;指導社保經辦機構制定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及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農保經辦機構制定農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方案及基金管理辦法。
(十五)醫療保險科
貫徹國家、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我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和完善我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並負責組織實施年審考評工作;負責監督執行疾病、生育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和完善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擬定和完善全市離休幹部醫葯費單獨統籌政策、規劃和標准;承擔全市困難企業界定審核和補助資金測算工作;承擔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統計分析及報表工作;承擔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解釋工作。
(十六)工傷保險科
貫徹國家、省工傷保險政策和標准;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並負責組織年審考評;承擔全市工傷保險統計分析和報表工作;承擔全市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測算、行政復議及訴訟的具體工作;承擔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解釋工作。
(十七)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管理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員的人事檔案。
市外國專家局(副處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外智力引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重點產業、企業的引智工作;編制引進國外智力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來潯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國外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負責引智成果的示範推廣,建立國外智力引進成果推廣體系,制定成果鑒定、評估、表彰獎勵及推廣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國外引進信息網路,建立並完善市級國外人才庫、引進項目成果庫及翻譯人才庫;承擔引進國外智力的宣傳工作,組織有關國外智力引進的經驗交流;會同公安、安全等部門和用人單位做好外國專家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委(監察室)。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增掛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工委牌子。

8. 副科級和副科職區別

副科待遇和副科級有兩個區別:

1.待遇有區別:

副科待遇和真正的副科級,在具體的崗位薪資及福利待遇上有區別,副科級所擁有的福利待遇更高。

2.實際職務有區別:

副科待遇的職務並非實權職務,副科級則是實權職務,後者往往是負責領導、管理之類的工作。

(8)九江市人社局副科級幹部擴展閱讀:

科員干滿12年可享副科待遇:

1.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央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2.《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

3.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4.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高於正處級縣區市不在列《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5.《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6.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范圍,《意見》作出了明確限定,即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

9. 事業編制人員怎麼可以提副科級幹部

提副科級幹部所需條件:

1、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

2、擔任本單位的中層幹部(股長或副股長)。

3、由單位一把手出面,到組織部和縣委書記(或別的副縣級領導)那裡去推薦,而且還要事先找到下家,就是縣級機關的事業副科哪兒有空缺,而且那裡的一把手願意接收你。

4、書記辦公會醞釀人選,交給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5、到你現在的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個別談話,公示一周,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人社局代縣政府起草任命文件。

6、組織部報到帶你去新單位任職。試用期一年。

7、試用期滿後(40歲以下)可以調任公務員副科級,身份變為公務員。

8、副科滿兩年還可以提拔為正科。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八條規定,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二)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

(三)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任職年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應當經過黨校、行政院校、幹部學院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幹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一年內完成培訓。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資格要求。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還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黨齡要求。

(9)九江市人社局副科級幹部擴展閱讀: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九條規定,黨政領導幹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應當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

破格提拔幹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任職試用期未滿或者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熱點內容
國企辦公室科員工作總結 發布:2021-03-16 21:54:56 瀏覽:462
關於當前村幹部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發布:2021-03-16 21:54:54 瀏覽:622
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條例 發布:2021-03-16 21:54:46 瀏覽:263
孝感網紅村官 發布:2021-03-16 21:54:30 瀏覽:663
內蒙省考面試幾道題 發布:2021-03-16 21:52:51 瀏覽:828
馬鞍山公務員十級工資是多少 發布:2021-03-16 21:52:35 瀏覽:712
幼兒教師專業發展定義 發布:2021-03-16 21:52:32 瀏覽:108
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報名錄用管理系統 發布:2021-03-16 21:52:31 瀏覽:826
2013青海教師招聘考試真題 發布:2021-03-16 21:51:19 瀏覽:515
浙江湖州公務員培訓中心 發布:2021-03-16 21:51:02 瀏覽: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