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打人事件
1. 村幹部打人怎麼舉報
可以向鄉鎮紀委舉報。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村幹部的查處本應由鄉鎮紀委負責。不過,一段時間以來,沾益區紀委受理信訪舉報中反映村組幹部的問題占受理業務的68.3%,而鄉鎮紀委受理信訪舉報僅有8.6%,部分鄉鎮紀委甚至出現「零舉報」現象,「信上不信下,信省不信鄉」問題比較突出。
鄉鎮紀委必須有自辦案件,成為曲靖市紀委的一條硬性考核標准。沾益全區去年所有鄉鎮街道都有自辦案件。「完成不了的約談、通報,沒有合理理由的還可能面臨調崗。」沾益區紀委副書記陶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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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年來交通等基礎設施佔地的增加,有的村幹部也從中覓得商機,通過虛報冒領的方式從中騙補。
「有效舉報,最集中的時段是在選舉前後。因為有的村幹部為了競選,會將知道的內幕向紀委檢舉。但反過來說,村民不如村幹部知情這樣的現象並不正常。」沾益區第四紀檢室主任肖恩認為,農村預防腐敗,公開是關鍵。
為了避免選擇性公開埋藏的腐敗風險,大坡鄉對村裡村務公開內容進行了格式化,且均需鄉鎮街道審核把關。「遇到疑問,鄉里可以直接跟站所調取數據核對,街道審核前還要村監委會主任簽字蓋章,一旦弄虛作假,上報的公示材料就可能成為紀委查辦案件的證據。」張留勇說。
2. 村幹部打人如何處理
都是人,打人打出事了就要負責任,不管你是什麼人,因為什麼事,村幹部沒什麼大不了的。市長犯罪照樣槍斃!
3. 村幹部打人觸犯那條刑法
重點不在村幹部,而在打人上,不夠成輕傷就是一般治安管理案件,如果打成輕傷以上(進過司法鑒定)則構成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
4. 村幹部動手打人有沒有觸犯法律
看受害人受復傷情況。根據刑法第制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 村幹部毆打村民事件怎麼處理
如果公安機關不受理,可以向檢察院申訴。
由檢察院督促公安機關立案。
或者向紀委或者政府部門舉報。
6. 村民與村民發生打架事件,作為十村幹部應怎樣處理
如果村幹部沒有參與打架也沒有組織、教唆別人打架,實在要追究只有由組織進行紀律處分
7. 村幹部(黨員)打人行政拘留
一、只有在被追究刑事責任時,村幹部的職務才自動停止。
依你所述,內村幹部只是被治安處容罰了,不影響其繼續履行職責 。〈村委會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
二、對村幹部的罷免,必須由全體村民作出。
〈村委會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三、黨員打人被治安處罰,這跟黨籍的保留,並沒有緊密的聯系。
如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開除黨籍;目前只是治安處罰,可以給予保留黨籍,給予其他黨紀處分。
8. 村幹部動手打人事件應當怎樣處理
一、大棚是不是這個村幹部建的,相信所有的村民都知道。
如果內不是他建的,他憑什麼敢容收你們的錢?憑什麼上面的補貼他自己拿了?如果真如你所說,那一告一個准!直接向縣級紀委或檢察機關舉報,相信過不了幾天,他就被拿下了。
二、本人推測,原來建的大棚就是這個村幹部承包的。
1、現在他作為承包人,又轉包給你們;
2、大棚的補助,到底應該給誰?你們的轉包協議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原則上,應當是補助給實際受損失的人,這一塊你倒是可以向當地鄉鎮或農業局反映的,要求將補貼直接發放到你們種植戶的手裡。
3、至於打人,實際上也不是村幹部本人嘛。她如果把你打傷,該賠的賠!該行政拘留的,就拘留。你完全可以報警的,如果沒有什麼後果,那也應該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