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務員任職期限
⑴ 原為基層公務員,重新又參加了公務員考試,以前的科員任職年限套改不計算了嗎
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如下: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專,國務委員:二至屬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⑵ 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都是五年嗎
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都是五年。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第八條本規定適用於綜合管理類新錄用公務員的任職定級。
在國家有關規定出台前,其他類別新錄用公務員的任職定級,按照本規定辦理。
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
「各地在招考時,要明確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其中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一般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要加強新錄用公務員的培訓與管理,使他們盡快熟悉基層情況,提高服務基層的能力。」
(2)鄉鎮公務員任職期限擴展閱讀: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第三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三十日內,應根據擬任職務的要求,按照公務員的條件、義務和紀律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任職考核。
第四條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
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⑶ 鄉鎮公務員5年服務期限內可以參與遴選么
鄉鎮抄公務員5年服務期限內是不可以參與遴選的。
2014年,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
如果想參加公務員的遴選,至少要到2020年,方能報考。國考肯定是沒有資格參加了,現在國考規定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
拓展資料:公務員遴選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體健康。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⑷ 優秀工人報考鄉鎮公務員,工作或任職年限那一欄怎麼填
工作任職年限的話,你可以在那一欄寫上你的實際的工作年限就行了呀。
⑸ 基層公務員五年服務期限如何理解
一、在國家法律層面提及五年服務期的有兩個重要文件,第一個重要版文件是《中華人權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其第十三章第八十一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第二個重要文件是中組部2008年發布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二、 那麼我們就發揮我們的邏輯判斷能力,中組部的文件是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的期限是多長,並不是明確在這五年不能辭職、公考、遴選等等,而《公務員法》明確的是公務員在最低服務年限不能辭職的問題。結合以上兩個重要文件,可以得出結論,未滿五年服務期的公務員,完全沒有被剝奪公考、遴選的權利,但確實不能辭職。
⑹ 基層公務員有服務期限嗎
1、基層公務員是否有服務期限要看公務員招錄中對職位要求的內容中是否有服務期限的要求,考生報考該職位的時候,等同於已經知曉並同意職位要求,就是認可服務期限。
2、兩年後可以公開遴選。
⑺ 鄉鎮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如何規定
《新錄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襲六條的內容為「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很多公務員系統的工作人員尤其是負責組織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將該條文理解成了新錄用公務員錄用到所招錄的機關以後必須在自己原機關干夠五年
⑻ 鄉鎮公務員服務期是不是五年
《關於加強鄉鎮抄幹部隊伍建設襲的若干意見》強調,縣級機關不得變相佔用鄉鎮編制,鄉鎮公務員考錄一般應納入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也可以面向社會單獨組織,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鄉鎮,可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注重從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擇優調任鄉鎮領導幹部。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切實解決鄉鎮幹部「走讀」問題。嚴格控制對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一票否決」事項,鄉鎮黨政正職一般應任滿一屆,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內一般不得調動或調整。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幹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縣級機關提拔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幹部。選拔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黨政正職經歷的幹部。要適當提高鄉鎮幹部待遇。鄉鎮機關設置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
明確指出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服務期未滿辭職三年內不能報考其他崗位的哦
⑼ 公務員調動有服務期為五年的硬性規定嗎
有的。
根據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鄉鎮幹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
同時,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9)鄉鎮公務員任職期限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新錄用公務員職務和級別,規范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和相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應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額以及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范圍內,按照擬任職務及其對應的級別進行。
第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三十日內,應根據擬任職務的要求,按照公務員的條件、義務和紀律要求,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任職考核。
《意見》強調,要拓寬來源渠道、改善鄉鎮幹部隊伍結構。堅持按編制員額及時補充人員,縣級機關不得變相佔用鄉鎮編制,可在全縣鄉鎮范圍內對鄉鎮編制實行動態管理、調劑使用。
改進鄉鎮公務員考錄工作,一般應納入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也可以面向社會單獨組織,對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鄉鎮,可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擴大鄉鎮領導幹部選拔視野,注重從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擇優調任鄉鎮領導幹部。鄉鎮領導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結合的合理年齡結構,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
⑽ 鄉鎮公務員有五年服務期么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鄉鎮公務員有五年服務期么?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按照規定,鄉鎮公務員最低服務期五年,在服務期內不準辭職,需要服務期滿後,才能重新報考公務員,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