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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职级待遇管理办法简要概括解读

发布时间: 2020-12-27 06:56:20

① 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讨论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到了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一地之"长"的局面。

苏海南说:"要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够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分别晋升职级的双通道制度,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作贡献多的一般公务员,也能够与当官的一样晋升职级,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一些街乡等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因此提高他们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但从长远来看,"涨工资"必须通过制度化来解决,通过法制轨道为公务员解决收入问题,而不是一纸行政命令的形式。"公务员应参照其资历、年限、工作表现确定待遇标准。比如说,县一级公务员的最高工资级别,应该达到县长、书记的水平。公务员待遇的调整思路应该是:优秀的公务员即便当不上县长、书记,退休时待遇也不会低"。

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份已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蒙古、福建等省和自治区也在近期先后推出在县级以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什么意思

职务与职级的区别表现为:①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②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摘要】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进展 5省份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对新京报记者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据了解,对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计划。今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现状 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影响 对“非领导职务”影响不大
10年前,汪玉凯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建议,并对此做过调研,“职务与职级并行,就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他认为,本次将公务员团队中的多数—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作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适用对象,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序列职务除了领导职务,还有非领导职务。具体到县以下机关,共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乡科级副职与副主任科员对应,科级正职与主任科员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与处级、副处级对应。
汪玉凯认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非领导职务”仍会保留,“跟领导职务相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
职务与职级将并行 专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待遇有望提升
苏海南指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制度的一项改革,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他们能够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贡献增多,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此外,在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县以下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偏低,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职级将与工资待遇挂钩。当一个公务员基于自身工作能力、承担责任和所做贡献等提升到相应的职级后,他的工资待遇也能够得到合理的调整和改变。

③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享受副科要科员任满回12年未提答拔。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的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④ 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什么意思

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建立“县级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内制度”,将基层公务员的工容资也与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挂钩,它显然既能解决基层公务员薪资偏低的问题,减少的也还会有某种“官本位”思维——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官员待遇不再简单地和职务高低有关,官员人数过多、跑官卖官现象当会一定程度被遏制。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⑤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全国是否有统一的年算起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职级,即职务级别,是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年功和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是县处级正职。

简单来说,“县长”,是一个职务。县处级正职,就是一个职级。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这导致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强调职务较多,工资待遇等都与职务挂钩。公务员个人发展路径就仅限于职务晋升这一制度。

职务“单轨”晋升的制度曾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造成了基层干部成长的“天花板”现象。基层一级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公务员,由于其所在的机构行政级别低,晋升空间有限,不少干部到退休时仍只是科员职级。激励机制的匮乏消磨了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另外,目前实施的这种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也导致了
“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逐步恶化了选人环境;许多默默奉献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也由于待遇与职务挂钩,而难以分享制度的“红利”。

并行:乡镇干部,也能享处级待遇

据称,目前改革的总体考虑是,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所谓的“并行”,实质上是一种分离,将原先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分离为职务与职级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也就是说,当了20年的乡镇干部还是科级待遇的现状将被改变,当不上处级领导也能享受处级待遇。

行政学专家说,职务与职级在国外的制度也是分离并行的。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既为能够担任领导的公务员保有职务晋升的动力,又为踏实工作的普通干部预设了正常的职级晋升机制。两者的工资待遇可能很相近,打破了“官本位”思想,维护了公平。

科员到县处级干部,升迁比例仅4.4%

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等省已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据统计,我国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60%。受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县、乡两级绝大多数公务员退休之前都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的待遇。

理想状态下,一名基层公务员从普通办事员晋升到正处需要25年。据此推算,如某22岁大学毕业生考取省直公务员,47岁晋升正处级领导职务,在正处岗位干10年转为非领导职务后退休。除极个别人可能成为副厅级干部外,上述路径是基层公务员可以期望的最佳政治生涯。而在现实中,大部分基层公务员是在办事员和科员两个级别上走完全部仕途的,约九成公务员是科级以下干部。

目前全国约有省部级现职官员3000人,据估算,公务员队伍中能晋升到省部级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四。

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专家解读:“职务与职级并行”意义在提薪之外】

建立“县级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指向不言而喻,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也与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挂钩,它显然既能解决基层公务员薪资偏低的问题,减少的也还会有某种“官本位”思维——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官员待遇不再简单地和职务高低有关,官员人数过多、跑官卖官现象当会一定程度被遏制。

“从固化到灵活,从粗放到精细,从平均主义到注重绩效”,这正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现实指向,“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义,事实上远在提薪之外。但同样不能低估的,是其推行可能遭遇的艰难。如媒体所披露,深圳早在2010年就已进行了相关的试点。然而,放眼全国,虽然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的地方不少,可推行和职级挂钩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却鲜有跟随者。

鲜有地方“跟随者”,当属不正常,而如此的“不正常”给出的又是更多改革的启示。在某种程度来说,“公务员职级与待遇挂钩”其实无法踽踽而行,由试点继而拓宽为大范围内的改造,它只能是一种系统性的结果。具体说来,要让“挂钩”得以现实的推进,需要做的基础性工作至少还有以下两个。一是打破目前职务和职级间过于对等的关系,不应再是固化的高职务者对应高职级,而这离不开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全方位进行;二是薪酬制度中职务和职级的构成比例,需要做出兼顾公平和效率的调整,不要让职级收入演变为第二个“职务收入”。

基层公务员也应成为合理收入的所得者,公务员薪酬也应成为社会认可的收入分配方式。动辄激荡起舆论波澜的公务员“加工资”话题,究竟该如何平息?它必须重回公开透明,必须重回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与效率的原点,而这些都只能依赖于制度设计上的转身与还原。《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渐行渐近,正是一次深度的价值还原,让人充满想象。

⑥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具体指的是什么

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实施,今后科员只要符合任满12年等条件,即可享受副科长的待遇。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认为,以往公考中基层公务员岗位频频遇冷,而且基层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将让这样的现状得到改善。

发布

职级晋升提出具体条件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高于正处级县区市不在列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目的

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

有关部门表示,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比如县长;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比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多是县处级正职。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

据有关部门介绍,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鼓励他们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做好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促进作用。

释疑

1 县以下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多难?

仅4.4%科员能升至县处级

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在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这也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

现实中,我国公务员有六成以上是在县乡基层工作。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能提供给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数量却很有限,这种不亚于内部再进行一轮轮公务员考试似的激烈竞争局面,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长期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这样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极为热衷于国家级和省市级公务员职位,而基层公务员职位却频频遇冷,甚至无人问津。而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又存在人员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频频流失的问题。以广东省地级市江门为例,那里近5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如果长此以往,将不利于中国政府的转型。

2 为什么要开辟职级晋升道路?

打破职务对工资决定性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曾经发表文章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4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也就是说,级别工资仅占各地公务员工资的两成多。

赵子建认为,职务工资相对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实际上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要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与尊严。

专家观点

利于基层留住优秀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新政使公务员晋升方式更趋合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优秀人才是一项利好政策。

王建民介绍,现在参加公考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入职后的发展方式又只有职务晋升这条狭窄的通道,堪比自古华山一条路。基层公务员难于晋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长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公考时很多基层职位遇冷的问题,相关岗位不仅招不到优秀人才,甚至连报名者都寥寥无几甚至零报考。由于入职后多年无法晋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层公务员岗位成为了一些大学生的跳板,优秀人才很难踏踏实实地长期坚持下去。

王建民分析,新政预计将以直接增加公务员基本工资的方式实施,只要符合任职年限等条件,基层公务员都可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优惠。

对于新政的出台时机,王建民认为,这与我国已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以及将配套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随着公务员将参加养老保险并自己承担养老险保费,基层公务员当前收入偏低的问题更加突显。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新政的出台体现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力度,也有助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

此外,王建民认为,新政也进一步缩小了市级公务员与县以下公务员在晋升问题上的差异。他介绍,目前在一些地区,市级公务员经常三五年就能实现一级晋升,而县以下公务员明显存在晋升慢的问题。虽然新政没能抹平这种差距,但已经有效缩短了这一差距,使得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趋势发展。


基层反应

不升职也可以提升待遇

一位曾在基层任职的科级公务员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公务员想晋升要连过数关,成功比例很低,“今后那些难以通过职务晋升独木桥的公务员,也可以靠干满年限提升待遇了”。

这位科级公务员介绍,自己在升为副科干部那年,全局有30多人符合条件报名参加竞聘,通过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等多个环节,最终仅有6人成功实现了升职,成功率只有一成多。而在一些人数更多的机关,有时竞争还会更加激烈。

对于大家热衷当领导的原因,这位公务员表示,其实还不仅仅是工资问题,“在一些县级机关,有些科室可能会有一辆公车,而这基本都会成为科长的‘专车’。今后即使进行车改,预计车补也可能会是按级别发放的。此外,在办公面积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科长与科员也会有所区别”。

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思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2015年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刚刚进行了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7)公务员职务职级待遇管理办法简要概括解读扩展阅读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

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将有哪些变化

没有,工勤人员执行的工资职级方式和公务员不一样

⑨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后,非领导职务有何意义

1、职级并来行暂时只是个概念,自没有具体的政策文件出台。
2、但他的目的就是解决基层公务员没办法提升行政职务,致使工资一直较低的弊端。举例:因为基层行政职务有限,绝大部分基层公务员是一直到退休都是科员,但实行职级并行后,那么可能按照新政策,就可以工作20年,基本工资达到副科的22级,那么他就可以直接享受副主任科员的待遇,也就是兑现副主任科员的津补贴,而不需要行政职务的任免。

⑩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对军转的套改有何说明

主要看级别,军队的职务已经反映到你的级别上了,此次规定也专门强调了级别,也就是你军队的级别已经反映到现在的工资上面了。如果没有打到意见规定的级别,可以享受,达到了就不在享受。这就解决了军转干部高职低配的问题;你可以参考如下:
1、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2、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3、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4、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5、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具体内容:
中办、国办于2015年1月15日联合下发《关于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后,网上对如何解读这一文件广为流传如此一个版本“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意见》规定,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对比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级分为: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又分别为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显然,此次4号文件精神是在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外新增加了一个可以按时限和级别条件进行晋升的职级层级。
同时,4号文件关于晋升条件也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 达到规定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经考核合格可晋升职级,享受同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具体晋升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需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需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需任副科级或副科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级需任正科级或正科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需任副处级或副处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大家可别小看晋升条件中相对应的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有了这个条件,才是我们可以享受相应级别的依据。以晋升正科级为例“晋升正科级需任副科级或副科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大家可要仔细看是需“任副科级或副科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科员,但是因为你以前的年限和级别已经达到了晋升副科级也已经晋升(或说享受)了副科级,现在你虽然还是科员,但是你晋升(享受)副科级的年限又已经满了15年且级别达到了20级,依据文件经考核合格,那就可以晋升(享受)正科级。
有了这一条,对于我们转业在县以下基层单位的同志是一个大大的福音。此文件没有出台以前,我们这些献身于国防事业的人转业之后绝大部分同志可能就是当初转业时给我们定的什么职务,我们的职级工资就一辈子固定在一个范围中,比如,一个正营职转业的干部,到地方去定的主任科员,这辈子他的工资就框在了正科的级别范围(22-16级)了,调到16级之后就一直调档到退休了,现在有了这个文件,他就可以按照相关条件考核合格后调到副级,享受副处级待遇。当然,4号文件的出台,受益最大的还是副团职转业以及技术级转业的干部,你想想,本文件没有出台前,技术干部大多定为科员(享受转业前级别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待遇),现在有了这个文件,就都可以往前进一步了。
当然,一本好经有时就怕歪嘴的和尚念。就像我前面举例说的网上流传的版本,就有可能把经念歪了。很简单一个道理,一个行政副团职转业的干部,转业时假设为40岁,享受县处副职(领导职务)待遇,级别为19级,定的职务为主任科员,也假设到退休前其职务没有任何变动(这是绝大部分军转的现状),每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依据4号文件精神,该同志在55岁时可晋升正处级,享受正处调待遇。如像网上流传的晋级版本,那就可能跟4号文件没有出台一样,而没有享受到政策带给我们的红利。
总之,中办发【2015】4号文件的出台,对我们所有的军转都将带来利好消息,就看在执行中是否会打折扣。为了我们自己的权益,请每一个军转同志好好研读一下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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