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报名面试 » 尿道炎公务员体检

尿道炎公务员体检

发布时间: 2020-12-18 23:48:41

『壹』 非淋菌性尿道炎能通过公务员体检

建议:非淋菌性尿来道炎有可能造成自尿常规中白细胞升高,但是一般不会影响公务员体检。非淋菌性尿道炎是有可能造成尿常规检查中白细胞升高异常的,但是一般不会成为体检受限原因,请不要担心。非淋菌性尿道炎由于病原体比较复杂,建议到正规医院进行病原学检查,在病原学检查结果和药敏试验的指导下用药治疗,这样治愈的最快了。

『贰』 我有尿道炎,公务员体检会不通过吗。急!!

多喝点水,应该没什么事

第十一条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者,为不合格:
1. 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2. 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肤病,重度腋臭、纹身。
3. 严重影响仪表的甲状腺肿、开放性的结核性淋巴结炎;胸廊明显畸形、脊椎严重侧弯、前凸后凹、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形腿或“o”形腿;马蹄足、足内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缩;肌力仅一、二级者。
4. 肢体有显著残废、影响功能者,如断手,断臂,断腿,断脚,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残缺或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残缺,或者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5. 双眼矫正视力各低于4.9者。双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有影响视力的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色素膜疾病等。
6. 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耳语听力一侧不足5米、另一侧不足2米者。
7. 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8.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阙症、重度神经官能症,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存留者。
9.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动性肺结核、麻风病、慢性细菌痢疾等。
10. 器质性慢性心脏血管病,如风湿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
11. 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2. 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腹内形隐睾、完全性尿道下裂。
13. 血吸虫病未治愈。
14. 血管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
15. 严重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或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有胆管、胆囊、胰腺疾病。
16. 结缔组织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
17. 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无脉症等。
18. 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肝病(含各种肝炎、肝内囊肿等)。
19. 有性传播病史者。
20. 三度龋齿超过全口半数牙(12颗以上),重度牙周病,下颌关节炎。
第十二条 属下列情况的,可视为合格:
1. 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1,女性高于8克/d1。
2.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经治愈已钙化稳定,一年观察无变化者;肺外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无症状。
3. 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一年内无出血史,一年以上无症状;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下或部分肠切除术后一年无复发,无后遗症,不影响功能者。
4. 既往无肝炎病史,肝在肋缘下2cm以内,质软无压痛,脾在肋缘下1cm以内或肝脾同时触及,但肝功能、b超检查和乙肝化验结果(见附件一)正常者。
5. 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一年,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乙肝五项检查中单纯表面抗体(hbsab)阳性、表面抗体及e抗体(hbeab)同时阳性、单纯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肝功能均正常者。
6. 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一年无症状和体症者。
7. 急性肾炎、急性肾孟炎经治愈后达一年,无症状和体症、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
8. 风湿性关节炎治愈后一年,无症状,化验正常者。
9. 中心30度周围视野,矫正视力两眼均为4.9以上,视功能正常者。
10.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者:
收缩压 12.00—18.66kpa (90mmhg—140mmhg)
舒张压 6.00—12kpa (60mmhg—90mmhg)
11. 男性身高1.60米、体重48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体重42公斤以上。
第十三条 除本章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体检标准外,有其他疾病或生理性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检合格,由政府人事部门同卫生部门根据职位的要求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 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有以下特别要求:
1. 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
2. 视力:双眼裸视5.0以上;
3. 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抗原hbeag、乙抗体hbeab、核心抗原hbcab阴性、表面抗体hbsab阴性或阳性。

『叁』 公务员体检会不会检测非淋球菌尿道炎呢 如果检测 通过什么方式检测呢 麻烦知道的告诉下 谢谢了

不会检查的。
检查非淋要化验尿道分泌物,一般医院是没有这个技术的,当然公务员检查更不会涉及此项,最多是尿常规而已。祝您顺利!

『肆』 体检会合格吗请问有非淋求菌尿道炎,参加公务员体检能

1、这个不影响的,您可以参考下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2、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伍』 急急急,泌感(尿道炎)影响公务员录用吗

非淋菌性尿道炎有可能造成尿常规中白细胞升高,但是一般不会影响版公务员体检。非淋菌性权尿道炎是有可能造成尿常规检查中白细胞升高异常的,但是一般不会成为体检受限原因,请不要担心。非淋菌性尿道炎由于病原体比较复杂,建议到正规医院进行病原学检查,在病原学检查结果和药敏试验的指导下用药治疗,这样治愈的最快了。

祝你好运

『陆』 尿道炎会不会影响公务员体检会不会不让过

不检的,怎么不过呢,祝你顺利通过。

『柒』 文职体检和公务员体检 有什么区别

军队文职和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多不同之处,大家一定要留心!让我们来看看吧!
一、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二、军队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 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 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 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
(二)舒张压≥60mmHg,
第十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Ⅱ型糖尿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
第十六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Ⅱ型糖尿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
第十六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十九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它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条癫痫或者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所以,小伙伴可以清楚的看到,想要成为一名军队文职人员,不仅仅是要通过笔试、面试,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军队文职人员与普通公务员更为严格的体检。
(rizhao.offcn.com)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捌』 我有尿道炎,公务员体检会不通过吗

还好,不会太严格,有个同事有轻微的尿道炎都通过了,正常只要你身体没啥大毛病,反正不影响工作的一般问题都不大,只有报考警察那些的可能才会比较严格一点吧。

热点内容
国企办公室科员工作总结 发布:2021-03-16 21:54:56 浏览:462
关于当前村干部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发布:2021-03-16 21:54:54 浏览:622
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 发布:2021-03-16 21:54:46 浏览:263
孝感网红村官 发布:2021-03-16 21:54:30 浏览:663
内蒙省考面试几道题 发布:2021-03-16 21:52:51 浏览:828
马鞍山公务员十级工资是多少 发布:2021-03-16 21:52:35 浏览:712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定义 发布:2021-03-16 21:52:32 浏览:108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录用管理系统 发布:2021-03-16 21:52:31 浏览:826
2013青海教师招聘考试真题 发布:2021-03-16 21:51:19 浏览:515
浙江湖州公务员培训中心 发布:2021-03-16 21:51:02 浏览: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