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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

发布时间: 2020-12-28 20:53:10

1. 备案制和编内 具体差别在哪呢

主要区别:

区别一,是否属于国家体制内。备案制就是合同制,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编内是体制内的,正式的。

区别二,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权限。备案制,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与备案制员工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的选择空间更大。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大。

编制内,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很小,一般情况下,除非员工辞职或者员工违法犯罪,否则单位不能无故解聘,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小。

区别三,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差别。备案制,职工按照当地有关的劳动法,可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障,但没有二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编制内,职工享受的工资待遇,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标准来计发,可享受二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的社会保障。

区别四,工作的稳定性。备案制,较稳定。编制内,很稳定。

区别五,享受的工资待遇。备案制,比常说的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作为医生的待遇比较高,该有的一般都有。编制内,比备案制员工高,医生待遇相当不错。

区别六,前景有细微差别。备案制,如果长期在医院上班,前途较为不明朗。但若选择出外创业,开诊所或者做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前途很好。编制内,如果长期在医院工作,前途广阔(一般编制内的医生较少离职,故不讨论离职)

区别七,对于在编职工而言,编制意味你拥有一份非常稳定的工作,除非违法,否则一般都不会被解聘。编制备案制就是将原来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但又不是“铁饭碗”。

(1)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扩展阅读:

针对全国在公立医院层面,医务人员有编制内、编制外两种身份的实际情况。对编制内和编制外的人员,研究如何在地方的编制总量范围内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然后努力地推行编制备案制。

除了养老,在编内和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现有的政策以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其他方面要努力的实行做到同岗同薪同待遇。

2.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文件或政策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四)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县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给予适当支持。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一)省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本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市、县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报上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当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3. 编制教师和控制用量教师招聘有什么区别

1、编制性质不同。教师控制数属于编外岗位,暂时无编制;而编制教师是编制版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权员。

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只进行实名记录,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待遇不同。控制用量教师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编制老师是按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3、人员流动性不同。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聘期一般为3年,稳定性差。编制老师稳定性好。

(3)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扩展阅读: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

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4.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什么意思

1、专复业技术二级岗制位由各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其他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事业单位岗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中的一种。
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5. 请问山东省教师编中提到的,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是什么意思带编制吗和聘任制有区别吗

一、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是指按照事业编制相关规定,控制该技术岗位的总量。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二、这里控制总量人员的,那就是带编制的。

三、带编制和聘任制有区别:

1、待遇不完全一样:在编的待遇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享受公务员待遇;聘任制的则不一定。

2、晋升途径不同:在编可以考职称,也可以有升职的希望,聘任制的升职的可能性要小一些。

3、在单位的地位不同:有编制的有投票权,聘任制的不一定有投票权。

4、进入单位的方式不同:聘任制的是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用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在编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5)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扩展阅读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6. 这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国家哪号文件

没有哪号文件,只有语焉不详的“根据国家规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的有关规定”,在地方政府的官网上也找不到相关文件。

7. 在机关人事管理中,“编制冻结”是何意思冻结后,还可调入人员吗

编制冻结就是“暂时停止一切关于编制的办理手续”,即核定该单位编制保持原状。既不办理人员增加编制的调入、入职等入编手续,也不再办理人员减少编制的调离、退出手续。

编制冻结,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固定该单位人员人数和岗位职数。在冻结时限内,编制不增加,也不减少。

编制冻结均有规定时限,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执行,而在规定时限结束后,编制解冻,与编制有关的工作仍然恢复正常。

编制冻结的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的编制委员会或中央及垂管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

人事冻结的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在各级人事部门或公务员局。领导职数的编制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组织部。

(7)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扩展阅读:

编制冻结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是影响招聘。冻结时期,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会减少或停止。

二是影响就业率。冻结时间如果过长,可能会影响应届生的就业率。

三是出现内部人员空缺。冻结时期不可招聘新的工作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可能会空缺。

四是影响办理入职手续。冻结时期,入编手续会过慢,对已经考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但还未办理完入职手续的人员会有一定影响。

8. 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到企业兼职,与现在工作无关,有法律依据吗

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可以到企业兼职,除非是组织上研究决定委派、委任。

法律依据如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中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兼职,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属于参公管理人员、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等之外,还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对其在企业中兼职有相关规定,不能一概以编制、级别和是否为党员来划分。

比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公办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使只是兼任职务而不领取报酬,或者在其单位投资或者出资的企业中兼职,也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取酬方面的其他具体问题,可以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8)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扩展阅读

文件发布

法规名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法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令

第18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监察部部长 马 馼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事业单位现行人员总量管理政策,什么意思

“执行事业单位现行人员总量管理政策,与在编人员同岗同待遇”。
文件摘要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属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人员总量由市编办牵头核定,市编委批准,作为核准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依据。
二、市属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新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申报公开招聘计划(现编制内人员与编制外聘用人员之和超出核定人员总量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编办牵头审核,市编委批准。
三、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制定,报市委组织部分管部长,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联合办公室核准,市编委审批后,按照国家、省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四、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五、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联合办公室审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奖励惩戒、职业发展等方面实行岗位管理。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列入招聘简章、合同文本。
六、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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