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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直公務員面試成績

發布時間: 2020-12-28 10:34:03

A. 2018年貴州省公務員只要是少數民族都可以加分嗎

少數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環節成績計算時加5分:

1、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回理部門的

2、報考單位在答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鄉鎮(街道辦事處)的。

3、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

4、報考單位在民族鄉的。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鄉撤鄉建鎮的職位加分政策按《貴州省民政廳 貴州省民委關於做好民族鄉撤鄉建鎮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民發〔2013〕35號)和有關規定執行。

少數民族加分在什麼時候進行?

少數民族加分審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組織實施,在筆試成績公布前進行。目前我省有兩種形式,一是考生到現場加分審核;二是通過身份證信息直接加分審核。具體方式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B. 公務員考試省考國考哪個難

公務員考試省考比國考相對要簡單一些。作為競爭性的考試,選擇職位非常重要。一般而言,競爭比低的職位,往往更容易錄取,在報名階段就要選准崗位。為提高獲勝的把握,一定要先明確自身的條件,選擇符合自身條件,並且限制條件多的崗位進行報考,這樣,可以降低符合該項條件的人數,無形之中就是選擇了競爭比例較低的職位,加大了成功的機會。

C. 為什麼貴州省直公務員不公布全部考生考試成績

貴州省直公務員職位,考生成績需要登錄查分系統進行查詢,只能查詢自己的成績,所有考生的成績沒有公布,像了解2016貴州省直公務員成績情況,可以到貴州中公網查詢,有省直及其他地市的分數情況,可以供參考

D. 2014年貴州省公務員考試省直監獄警察類最高分是多少

2014年貴州省公務員考試省直監獄警察類最高分為280分,此數據非官方數據,還是輔導機構給的參考數據。
貴州省公務員考試沒有最高分這種說法的,每個職位的進面試分數以及最終錄取分數都不一樣的,因此只能同職位間進行對比,不同職位沒有可比性。
公務員考試是競爭類考試,並不是達到一個分數線就可以進入面試,而是要根據報考同職位的考生的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篩選,每個職位的具體情況都不同,所以沒有辦法說到底多少分可以進入面試或者考上。

E. 貴州公務員考試報名是否參加省級及以上機關選派的基層服務項目怎麼填急急急····

如果想在基層工作,可以選,如果不想,不用選。

F. 貴州公務員考試在哪些地方可以考

根據招抄錄計劃,按照襲相對集中、方便考務工作的原則,設省直、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黔南州、黔東南州、黔西南州10個考區。省直及垂管系統的考區設在貴陽市,市(州)轄區的考區原則上設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時,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特區)設置考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省直、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黔南州、黔東南州6個考區的考試考務工作,並負責命題、制卷、閱卷;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考試考務工作。
貴陽市、遵義市、銅仁市、黔西南州公務員主管部門面向社會自行發布各轄區公務員招錄簡章,並負責各轄區內的考試考務工作。

G. 2019貴州省考在哪、怎麼報名,報名流程

2019貴州省考復在3月12日已經發布制公告,3月18日-22日進行報名,考試地點除了省直單位在省會城市貴陽考試外,其他報考哪個地區的崗位就到哪個地區的市級城市參加考試,比如報考的是銅仁地區的崗位,不管是縣級職位還是鄉鎮職位,都是在銅仁市裡參加考試。
報名地址是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報名程序:首先選擇好崗位,其次進入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注冊,填寫自己的報考信息資料,最後提交審核就可以了,如果審核沒過,系統會顯示未審核通過,重新修改提交就可以了,審核通過之後繳完費就報名成功了。溫馨提示一下,報名信息提交後多關注一下審核情況,避免信息審核沒過錯過報名。

H. 貴州省考進面試的分數一般多少分

省考中決定你是否進面的不是你的分數,而是你的成績排名。一般進面比例版為1:3,簡而言之就是權你要是想進入面試,你必須達到崗位筆試排名的前三名才能進入面試。
至於具體得多少分才能進入面試這個問題,不同崗位有所不同,在報考人數比較少得崗位,最低進面分數會小一點,但是在一些熱門崗位,普遍存在進面分數比較高。
具體以實際情況為准。
希望能幫到你。

I. 貴州公務員考試分級是什麼意思啊

自2018年起,報考貴州省考的小夥伴會發現,貴州省考分級了!
什麼叫分級?簡單的來說就是把考生分成不同類別參與不同的考試。比如在2018年貴州省考中,省級機關(含垂管系統)、市級機關(含派出機構)職位就考申論A類卷;縣、鄉(鎮)機關職位就考申論B類卷。
那麼,為什麼要分級呢?
細心的同學會發現,分級並不僅是貴州省考首創,國家公務員考試(國考)早已分級,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地市級和副省級。在國考中,參加地市級考試意味著報考的崗位為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而參加副省級考試則意味著報考的是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崗位,這倒是和貴州省考AB卷對應不同級別層次的崗位很是相似。但更重要的是,國考副省級意味著行測更大的題量、更難的題目,申論不同的考查側重點(副省級申論試題相比地市級多考查一種能力,即綜合分析能力)。
顯然,正如國考一樣,分級更能夠明確的體現需要什麼能力就考什麼內容的思想,能夠讓考生加強對於報考職位的清晰認識,能夠在考生中優中選優,把熱愛本崗位、具有較優秀能力的人通過考試選出來。
所以,對於我們考生們而言,需要注意和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清晰認識自身能力和意願。也就是全面知曉自己答題解題水準,自己能夠拿到多少分,能夠通過學習再提升多少,不打無准備之仗。同時,還必須對自身職業定位有明確認識,自己到底是要去基層還是要定位更高一點,以此去選擇A還是B類考試。
二是全面了解職位崗位。考生要多認識不同職位崗位工作屬性、職業展望和福利待遇等等信息,理性思考,合理選擇報考層次,避免眼高手低或者考上之後不如人意。
三是盡快有針對性的備考。針對題型題量和能力考查的不同,選擇合適的備考資料或者備考方案。充分了解考試考情,對考試不再陌生,系統學習申論、行測重要知識點,夯實基礎。通過高質量練習,消化知識同時提高做題速度和正確率。階段性進行模擬考試檢驗學習效果,查漏補缺,及時調整復習方向和計劃。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在考試中擁有話語權。

J. 有誰能夠告訴我,中專生能夠報考國家公務員嗎我是貴州籍的!

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

為加強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優化公務員人員結構,增強機關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經研究決定,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特警職位由《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畢節地區公安局2008年公開招考特殊職位人民警察簡章》(附件五)另行規定。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招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限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職位
詳見《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省戶口或本省生源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貴州服務期滿、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願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定向到市(州、地)、縣(市、區、特區)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報考。
5、報考市(州、地)機關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外,其餘的僅限於戶籍或生源屬本市(州、地)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後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在2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後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應符合以下體檢標准:身高、視力條件為雙側單眼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類職位,雙側單眼裸眼視力放寬到4.6以上(或雙側單眼矯正視力均4.9以上,400度以內),男性身高放寬到165CM;除身高和視力條件外,其他身體條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人發[2001]74號)執行。
4、報考省級機關的,一般應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系指在企事業單位或縣級以下機關工作的經歷(含在監獄、勞教場所工作的經歷),時間計算到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Q吧) 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不受是否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限制。
6、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沒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6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均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本次招考設省直和各市(州、地)報名點。省直報名點設在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貴州師范大學體育館內,負責省直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報名工作;各市(州、地)報名點負責本地區的報名工作,具體地點和咨詢電話詳見《貴州人事人才網》。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08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4、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貴州省2008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表》(附件二,以下簡稱《報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明確招錄博士學位人員的職位,不受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比例的限制。
(二)資格審查
1、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考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進行復審。
2、復審。招考單位根據初審意見,按照《招考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招考單位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並加蓋招考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因資格審查不嚴致使不符合《招考簡章》規定條件的考生進入考試環節的,由招考單位承擔責任,該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三)報名確認和准考證發放
經復審通過的考生,根據貴州省財政、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准,按每人60元(兩科)繳納報名考務費。准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由各招考工作辦公室在報名時通知考生,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費憑據領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現仍在縣及縣以下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選調生(含公安選調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貴州服務期滿、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在縣及縣以下單位服務滿一年以上、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的西部計劃志願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報考省及以下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機關,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機關,民族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
(五)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選調生須提供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特區)黨委組織部書面證明,證明須註明畢業學校、選調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單位和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
3、西部計劃志願者須提供貴州省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貴州省「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共同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需提供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註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4、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少數民族身份證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考生須在報名現場填寫統一格式的《貴州省2008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加分申請表》(附件四),審核後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以前統一由省、市兩級招考辦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總分中加5分。
五、筆試
全省設省直和各市(州、地)考點。市(州、地)考點設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省招考辦統一命題、制卷、閱卷,市(州、地)招考辦負責本地區考試考務工作。
招考職位分A、B、C三類。A類為綜合管理類職位,B類為具體執行和操作職位;C類為計算機、會計、外語等專業技術職位。具體分類詳見職位一覽表。
筆試按職位實行分類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類職位筆試科目和分值如下:
A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申論》(150分);
B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C 類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50分)、《專業知識》(150分)。
筆試成績總分為300分,按百分制進行折算後,再按本簡章規定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
筆試時間在2008年7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2:30—5:00 《申論》(A類)、《公共基礎知識》(B類)、《專業知識》(C類)
筆試地點見《筆試准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試和體能測試
(一)面試
筆試結束後,省招考辦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劃定最低面試分數線,進入最低分數線的,根據各招考職位計劃招錄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本職位計劃招錄人數與進入最低分數線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上線考生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末位並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二)體能測試(人民警察職位)
人民警察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參加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遠,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體向上、女仰卧起坐。體能測試按照《貴州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實施辦法及評分標准》(附件五)評定體能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體能測試所有項目均當場次進行,對事後考生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體能測試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項目成績有異議或有需要舉報事項的,需在此項目測試過程中向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後考生提出異議或舉報問題的申請不予受理。
未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50 %,面試成績佔40 %,體能測試成績佔10%的比例計算。報考其他職位公務員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計算。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由省、市(州、地)招考辦統一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除人民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人民警察職位參加體檢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原因出現該職位空缺的,則按該職位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不再向下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並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
報考公務員的體檢按《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執行。
對身高、視力、體重、血壓四個項目的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考生對以上四個項目要求復查的,採取考生當場提出復查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體檢結束後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省、市兩級公務員招考辦依職責許可權進行的復查除外),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以上情況考生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註明情況,並視為考生認可檢查和復查結果。
體檢在省、市(州、地)招考辦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統一部署,招錄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要嚴格進行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准確。考察應當組成考(Q吧)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錄單位報經同級公務員招考辦審定,取消擬錄用資格:
1、2006年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含選調生)。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
7、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
8、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10、經省招考辦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它情況。
考察不合格的,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列入考察對象。
九、公示及錄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省、市(州、地)招考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證號、身份證號、學歷、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單位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公務員錄用審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組通[2007]122號)規定,根據管理許可權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紀律監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考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准,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迴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及相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要向社會公布招考咨詢和監督電話。
省直咨詢電話:
0851-6822450(貴州省人事廳錄用調配處)
省直監督電話:
0851-6828077(貴州省人事廳監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十一、本次招考錄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省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
貴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gzrs.gov.cn 貴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zpta.gov.cn 貴州信息 港:http//www.gz163.cn
貴州省2008年將招考2671名公務員 29日起報名

●29日起報名
●將新增三類加分照顧項目
●發現舞弊行為,5年內不得報考
●招考政策和具體職位近期將刊登在貴州人事人才網等相關網站
記者昨日(5月20日,下同)從貴州省2008年省、市、縣三級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信息宣傳會上獲悉,今年我省省、市、縣三級機關共有747個單位計劃招錄公務員2671人,其中省直機關招考86人,省直參公管理機關(單位)招考93人,地稅、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葯品等省垂直管理系統招考289人,司法系統招考警察432人,貴陽等9個市(州、地)共計劃招考1771人。
全省三級機關統一招考的報名時間為:5月29日至6月1日共4天,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其中省直報名點設在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貴州師范大學體育館內,其餘各市(州、地)的報名點將在29日前由各市(州、地)招考辦向社會公示。我省將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設置考點,7月12日舉行筆試。
據悉,今年公務員招考與往年比較有不少變化。
其一,在招考過程中,不完全具備報名資格條件和職位條件的考生,即使因招考單位資格審查不嚴進入考試環節,其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其二,我省今年首次提出,在考試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是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其三,此次招考積極吸引碩士研究生(Q吧) 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充實到各級黨政群機關,對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在報考年齡、基層工作經驗、競爭比例等方面制定了適當放寬的優惠條件;各級民族事務管理部門計劃招考所設置的職位,有2/3的職位面向全省少數民族公開招考。
其四,在加分照顧政策上,今年繼續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照顧,除原來四類(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基層工作滿兩年以上的「選調生」;服務縣級以下基層一年以上的西部計劃志願者;報考民族事務管理部門以及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個機關等部門的少數民族考生)外,今年新增三類加分項目:由省級統一選派至2008年年底前服務期滿並在縣以下單位(鄉鎮、村)服務滿一年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見義勇為死亡並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等三類列入加分照顧范圍。

具體的招考職位、招考政策、分類筆試、加分政策、面試最低分數線劃定等相關政策,將在近期刊登在貴州人事人才網等相關人事網站,需要考試的人員屆時可詳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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