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體檢標准2021
❶ 公務員體檢標准項目表2020
公務員的體檢項目主要就是進行身高,體重和血壓的檢測,心肺的聽診,也需要進行胸片和心版電圖以權及心臟彩超和肝膽胰脾腎的彩超檢查。同時需要進行血生化的化驗檢查,也就是血糖,血脂分析,肝功能腎功能。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1)公務員體檢標准2021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登輪檢疫鑒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雙側耳語聽力均低於5米,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不合格。
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❷ 2020公務員體檢標准項目表
公務員體檢標准項目表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❸ 2020公務員體檢新標准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1、心臟聽診有雜音;
2、頻發期前收縮;
3、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1、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2、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3)公務員體檢標准2021擴展閱讀
一、國家公務員體檢參考依據
按照原衛生部關於發布《臨床生物化學檢驗常規項目分析質量指標》等8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衛通(2012)23號)的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衛生計生會結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際。
組織醫學專家對《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實施。在具體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均按上述辦法執行。
二、公務員體檢注意事項
公務員進行體檢前一周注意不要喝酒,同時也要注意少吃一些高熱量,高脂肪和高糖分的食物,少吃腌制的食物和燒烤類的食物。保證良好的休息和睡眠,不要過度的熬夜和勞累,同時也注意保證良好的情緒。
體檢前一天至少要空腹8~10個小時的時間,一般晚上10點以後就注意不要再進食任何的食物,否則會影響到一些化驗檢查結果的准確性。體檢的時候不要過度的緊張,放鬆心理。
三、公務員體檢醫院
即使是同一個省的不同職位所體檢的醫院都是不一樣的,但是為了保證體檢的准確性,一般都是在市級單位在市醫院進行體檢,縣級以下單位在縣醫院進行體檢。
四、公務員體檢時間
公務員考試中,體檢都是安排在面試後,具體的時間有差異,部分單位面試後就體檢,大多數單位是一兩周後才體檢,這個具體要看報考單位的安排。體檢都是按照1比1的比例進入。
參考資料
網路-國家公務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❹ 國家公務員體檢標准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生可到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本人面試成績。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地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要在市(地)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准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准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
❺ 2020年公務員體檢新標准細則
為進一步提高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公務員局組織醫學專家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以下簡稱《標准》)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手冊》)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標准》第一條修訂為: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將《標准》第二條修訂為: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三、將《標准》第三條修訂為: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將《標准》第六條修訂為: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五、將《標准》第七條修訂為: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將《標准》第八條修訂為:惡性腫瘤,不合格。
七、將《標准》第九條修訂為: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將《標准》第十九條修訂為: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將《標准》第二十條修訂為: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十、《操作手冊》根據《標准》上述條文修訂情況作了相應修訂。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執行修訂後的《標准》和《操作手冊》,切實做好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在具體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❻ 公務員體檢標准有哪些
(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准:
1、器質性心臟血管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不能錄用。
2、體檢時,遇有下列情況,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可以錄用:
(1)聽診時心臟無病理性雜音者。
(2)偶發期前收縮,每分鍾應少於6次(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體檢時遇此情況均應做下蹲試驗並配合心電圖檢查,排除「心肌病」。
(3)心率每分鍾50次至110次之間。
3、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可以錄用:
收縮壓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張壓6.00-12Kpa(60mmhg-90mmHg)
4、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可錄用,其他血液病不能錄用。
5、患過結核病,屬下列情況的,可以錄用: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經治癒已硬結穩定,一年觀察無變化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心包結核等),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無症狀。
6、患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能錄用。患慢性支氣管炎(連續三年以上,每年持續2個月以上),不能錄用。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以後未復發者可錄用。
7、胃潰瘍和十二指腸瘍已癒合,一年內無出血史,一年以上無症狀者可以錄用(潰瘍病形成幽門狹窄,不能錄用);胃次全切或部分腸切除術後一年無復發,無後遺症,不影響功能者可錄用。
8、乙肝兩對半呈現「大三陽」和雖然是「小三陽」但肝功不正常者,以及丙型和丁型肝炎患者,不能錄用。
9、以往無肝炎病史,肝在肋緣下2cm以內,質軟無壓痛,肝功能正常者,可錄用。脾在肋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經B超檢查,正常者可錄用。
10、體檢發現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能錄用。
❼ 公務員體檢標准
公務員體檢標准如下: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
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
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
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
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
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
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
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
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拓展資料: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
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招考公告》、《招考簡章》可通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8
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8)查詢。
第二,「報考人員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考人員注冊」。注冊前,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題為《誠信報考從我做起》的致廣大考生的一封信,並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
承諾書》。
第三,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認真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遇有問題及時咨
詢。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可於報名次日起2日內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五,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
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在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6:00登錄所選
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主要包括:報考人員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上傳照
片、繳納考試費用。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列印准考證。報考人員需要在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生須攜帶准考證、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
加考試。未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第九,查詢成績。考生可以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范圍。
第十,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等。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體檢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
相應的資格。
❽ 關於公務員體檢標准
乙肝五項 指標的說明( 兩對半 )
乙肝五項 正常檢驗結果:
乙肝表面抗原(HBsAg)-
乙肝表面抗體(HBsAb)-
乙肝e抗原(HBeAg)-
乙肝e抗體(HBeAb)-
乙肝核心杭體(HBcAb)-
如果上述各項有陽性者,下面的表格將向您說明某些乙肝的得病情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HBsAg + + + - - - - - + + + +
抗HBs - - - + - - + + - - - -
HBe + - - - - - - - - - + +
抗HBe - - + - + - - + - + - +
抗HBc + + + + + + - + - - - +
1、俗稱三大陽說明患者是慢性肝炎,有傳染性.處於活動期。
2、急性乙肝感染階段或是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傳染性弱些。
3、乙肝已趨向恢復,屬於慢性攜帶者,傳染性弱,長期持續此狀態可轉變為肝癌,
4、既往感染過乙肝,現仍有免疫力,屬於不典型恢復期。也可能為急性乙肝感柒期。
5、既往有乙肝感染,屬於急性感染恢復期,少數人仍有傳染性。
6、過去有乙肝感柒或現在正處於急性感染。
7、以前打過乙肝疫苗或以前感染過乙肝。
8、急性乙肝恢復期,以前惑染過乙肝。
9、急性感染早期或者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攜帶都傳染性弱。
10、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易轉陰或者是急性感染趨向恢復。
11、早期乙肝惑染或者慢性攜帶者,傳染性強。
12、急性乙肝感染趨向恢復.或者為慢性攜帶者。
以上說明僅作參考,具體情況還需要請醫生作具體分析。
跟據你有檢查數據可看出你屬第三項:乙肝已趨向恢復,屬於慢性攜帶者,傳染性弱,也就是俗稱的「小三陽」,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長期持續此狀態可轉變為肝癌。需要去醫院盡快進行治療!
❾ 公務員體檢標准細則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❿ 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和考察
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報考者面試成績應當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工作。體檢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執行。涉及個別職位調整體檢有關項目標準的,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准,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部分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根據職位需要,部分招錄機關將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將對報考者履行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測評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等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