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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參公

發布時間: 2020-12-28 19:32:31

⑴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行政系統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具體是什麼意思。求詳細解釋

參照公務員抄法管理人員和行政系統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具體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和行政編制的管理辦法來管理的意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本地區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1)行政事業單位參公擴展閱讀: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什麼是參公的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概念: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說得形象一點,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制;參公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雖然是事業編制,但享受公務員的待遇。

資料拓展:關於參公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基本特點: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錄制度,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
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參公事業單位

⑶ 是不是以後所有的行政執法事業單位都可以參公。

不是所有的行政執法事業單位都可以參公的,只有具備當地相關條件才可以的。專

參公單位人員身份比照公屬務員管理,無需交納養老保險、失業險,只需繳納醫療保險。而事業單位要交納三險,退休後開資的渠道不同,參公財政負擔;事業單位社會統籌。

很少的一部分能,比較可靠的是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參公事業單位,參公和參公也是不一樣的,參公有參公機關(也就是像工青婦等使用行政編制的參公單位)和參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根據執法類型分為授權執法和委託執法,授權執法單位轉為公務員的可能性要遠大於委託執法單位,而且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國家有兩嚴控,一是機構數量不得突破,還有就是行政編制數量不得突破現有。

(3)行政事業單位參公擴展閱讀: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⑷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參公人員」有什麼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具有行政編制、有國家財政供養、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無疑問,不具有行政編制的,都不是公務員。關於參公人員身份,《公務員法》提及,事業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授權行使管理國家職能的依必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因此,參公身份,是事業編制,不是行政編制。

⑸ 國家規定的可以參公的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團機關,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團體,因其使用的行政編制,但沒有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

申請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4項條件:

①法律法規授權;

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③使用事業編制;

④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

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列入參照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⑹ 參公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一、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的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因此,參公身份,是事業編制,不是行政編制。除了編制不一樣,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都是和公務員一樣的。

二、公務員與參公的區別與聯系

一句話來講,公務員和參公,可以理解為只是編制不同,一個是行政編制,一個是事業編制。

公務員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但絕大部分參公(另有極少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眾團體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除了編制不同,參公人員和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職務與級別,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職位聘任,法律責任,附則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調動等待遇是一樣的。

三、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區別

參公的事業編和公務員都屬於國家財政同一撥款,幾乎在薪酬福利上沒有差別,然而一般來講參公單位比黨政機關的規格要低,晉升空間可能不如公務員大。

四、參公管理單位與公務員單位的人員可以互相流動嗎

可以,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一個願意放人一個願意接收就可以。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

⑺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是什麼意思

您好: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專行政機關和屬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⑻ 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有什麼區別

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的區別是:

一、名稱不同:

1、參公單位的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2、機關單位一般指黨政及司法機關

二、本質不同

參公單位是事業單位,機關單位是行政單位

事業單位是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法規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行政單位是工資薪水由國家財政發放,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一不可。

拓展資料:

1.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的聯系:

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本地區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2.行政編制的單位舉例如外交部、稅務局、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多為行政編制,屬於公務員招錄單位。

參照管理單位主要有氣象局、國家統計局、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地震局、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

兩者皆有:有的單位招錄會同時招行政編和參照管理單位,如2014年國家公務員招錄,公安部、水利部、財政部、農業部等,既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也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根據具體的工作來定。

⑼ 哪些事業單位能參公

公務員單位的范圍主要包括國家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以及其他一些社會團體,在這里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一般都為公務員,除了個別工勤編制。

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

參公事業單位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參公事業單位的存在不僅僅是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主觀希望,更是現實的需要,其產生是遵循了「以責定權、以責定利」的組織資源配置邏輯。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9)行政事業單位參公擴展閱讀:

五大特徵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

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3、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一個基本特徵。

隨著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發展,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日趨呈現多元化的態勢,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在事業單位的經費中仍然佔主導地位。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⑽ 公務員和參公編制還有事業單位之間的區別

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的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公務員屬於行政編
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工資收入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由國家財政撥款。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保險福利等也是與《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相掛鉤的。
參公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編制性質
參公整體上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但編制上不屬於公務員的行政編,屬於事業編制。
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區別
參公的事業編和公務員都屬於國家財政同一撥款,幾乎在薪酬福利上沒有差別,然而一般來講參公單位比黨政機關的規格要低,晉升空間可能不如公務員大。
參公單位與公務員單位人員可以互調么?
可以,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一個願意放人一個願意接收就可以,我們單位就有例子,從公務員單位調到我們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還有一位同志從我們單位調走了,去了機關,他的身份很自然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我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
一句話,公務員是行政編制度。參照公務員是跟公務員待遇接近的事業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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