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業單位統一收據
『壹』 買了一本「上海市企業單位統一收據」的發票,要不要交稅呀
可以,我也有這個經歷
『貳』 因《上海市企業單位統一收據》已取消使用,現在用的是通用機打發票,如果要開具押金分錄怎麼做
1、是用發票開具押金收據嗎?2、押金是債務,按債務業務做就是了
『叄』 行政事業單位開的統一的收據,可以直接入帳嗎
可以,應該是由財政局監制的 非稅收入哦~
『肆』 「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是否具有發票性質
是的,
這個的效力就是發票,
因為他們是行政事業單位,他們沒有經營的,所以只能開具收據,這個收據是可以用來做賬的,而且這個收據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伍』 上海市是否已取消統一收款收據
一、實物處理:未開據的整本《收據》一律上繳市局征管科,已開據的非整回本空白《收據》由縣級征管部門答在發票監制章部位做剪口處理,全聯保存,並全聯註明「作廢」字樣;已使用過的《收據》存根聯及其證明材料全部上交縣級征管科(股)留存,市區范圍內的由徵收局稽核科留存保管。
二、業務處理:《收據》取消後,各單位根據應稅項目不同分別發售對應的發票;代開發票的,非稅收入由稅政部門出具認定證明,並作備案類減免。
『陸』 在哪買財政局統一收據
「抄統一收據」由各級財政部襲門指定地點銷售。
「統一收據」只適用於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發生的『應收應付款』和『暫收暫付款』等往來業務,僅作為財務部門記帳的依據,不作報銷憑證」。
單位或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使用發票,不得使用「統一收據」。
『柒』 事業單位統一收據打錯了怎辦
作廢。在開錯的收據上蓋上作廢的章,保留在原來收據里。
『捌』 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收據一樣么如何區分使用可以作為原始憑證入賬么
問題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企業收據不一樣。
非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收據」;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發票」。
非盈利性質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具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問題二:行政事業單位正規的「收據」是國家財政部門印製的票據,收據主標題處印有紅色「財政」字樣,財務部門監制。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蓋有財政票據監制章。
另外,部隊收據,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
問題三:行政事業性開具的專用收費票據是可以入賬的。像公用事業和特殊行業收據,稅務局承認可以入賬,如醫療收據、解放軍收據、行政機關收據等。
具體如下:
①由政府各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
②由各事業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
③捐贈收據;
④工會經費收據;
⑤法院的訴訟費、執行費、收款收據;
⑥軍隊收據
具體規定請參見財綜[2010]1號《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8)上海市事業單位統一收據擴展閱讀:
收據和發票的區別:
1、正規的「收據」是國家財政部門印製的票據,收據主標題處印有紅色「財政」字樣。正規的「發票」是國家稅務部門印製的票據,收據主標題處印有紅色「稅務」字樣,用途不同。非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收據」;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發票」。
國家為了監控納稅人,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發票的合法地位和使用范圍,以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2、發票是經國家機關驗證的,用大數據對企業進行稽查監控;而收據不一樣,除了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開具的財政監制的收據外,其它收據收到方是不能計入稅前成本費用的。
普通的收據不合稅法規定的抵扣成本費用的要求,不能稅前扣除。這些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自製收據,就屬於日常所說的「白條」,是不能作為憑證入賬的。
財綜[2010]1號《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